我从和员外家傻儿子的婚礼上逃出来,躲进深山,以为捡了个宝。那男人浑身是血,
昏死在溪边,一张脸俊美得不像凡人。我把他拖回家,给他取名狗蛋,
指望他伤好了能帮我开两亩荒地。我教他分五谷,
他转头就用两根手指夹死了想偷鸡的黄鼠狼。我教他扎篱笆,
他顺手就用一根竹枝削断了三五个混混的手骨。日子过得鸡飞狗跳,我却渐渐动了心。
直到员外家的人打上门,要把我绑回去给我那傻子丈夫“圆房”。
狗蛋提着一把砍柴刀站在我身前,眼神是我从未见过的冰冷。他说:“滚,或者死。
”那一刻,漫天杀气,我才知道,我捡回来的,根本不是什么庄稼汉。1.我叫柳七七。
名字土,命也贱。爹娘在我十岁那年没了,我跟着叔婶过活。说是过活,其实就是当牛做马。
家里最重的活***,最少的饭我吃。到了十六岁,婶婶一合计,把我卖了。
卖给了镇上最有钱的张员外家,给他那个流着哈喇子、连一二三都数不清的傻儿子当媳妇。
聘礼是五十两银子,够我那个赌鬼叔叔在**里潇洒好一阵子了。拜堂那天,
我穿着一身扎人的大红嫁衣,头上的凤冠重得像块石头。张员外的傻儿子就站在我旁边,
一边傻笑,一边拿袖子擦着长长的鼻涕。司仪高喊着“夫妻对拜”,我看着那个傻子,
胃里一阵翻江倒海。我这辈子,就要跟这么个东西绑在一起了?不,我不能认命。
趁着所有人不注意,我猛地扯下头冠,用尽全身力气撞开身边的人,疯了一样往外跑。
身后是张家的家丁在大喊:“抓住她!别让新娘子跑了!”我不敢回头,
只知道拼命地往山里跑。那山是我从小玩到大的地方,哪里有能藏身的山洞,
哪里有难走的小路,我都一清二楚。我在山里躲了三天三夜,饿了就啃野果,
渴了就喝山泉水。直到确认张家的追兵已经放弃了,我才敢从藏身的树洞里爬出来。
也是在那时,我遇见了他。2.他倒在溪水边,半个身子都泡在水里,一身黑衣被血浸透,
已经看不出本来的颜色。我吓了一跳,以为是具尸体。可走近了,
却发现他胸口还有微弱的起伏。是个活人。我壮着胆子,把他从水里拖了出来,翻了个身。
这一翻,我愣住了。那是一张什么样的脸啊。剑眉入鬓,鼻梁高挺,嘴唇很薄,
因为失血过多而显得有些苍白。即便双眼紧闭,满脸血污,也遮不住那惊人的俊朗。
比我这辈子见过的所有男人,不,比戏文里画的潘安宋玉还要好看。我心里“咯噔”一下,
一个大胆的念头冒了出来。张家肯定还在镇上找我,我是回不去了。我一个姑娘家,
无依无靠,在这山里能活多久?可如果……如果我身边有个男人呢?一个这么好看的男人。
哪怕他现在半死不活,可万一救活了呢?他这么高的个子,这么宽的肩膀,
一看就是个能干活的。我把他救活了,他得知恩图报吧?帮我开开荒,种种地,
总比我一个人强。想到这里,我不再犹豫,用尽了吃奶的力气,
把他往我临时栖身的一个小破山洞里拖。他很高,也很重。我拖得气喘吁吁,
好几次都想放弃。可一看到他那张脸,我又咬着牙坚持了下来。好看,太好看了。
为了这张脸,累死也值了。3.山洞里潮湿阴暗,我把他安顿在我铺的干草上,
然后去给他找草药。我爹以前是个赤脚郎中,跟着他,我也认得几种常见的止血草药。
我把草药嚼碎了,小心翼翼地敷在他身上那些深可见骨的伤口上。他身上的伤太多了,
有刀伤,有剑伤,最重的一处在胸口,几乎贯穿了整个胸膛。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活下来的。
处理完伤口,我又去给他找吃的。我运气好,在林子里发现了一窝野鸡蛋。我学着钻木取火,
好不容易生起一堆火,烤熟了两个鸡蛋,捣碎了,一点一点地喂给他。他就那样昏迷着,
水米不进。我只能掰开他的嘴,用手指把蛋黄混着山泉水一点点地往里送。一连三天,
他都像个活死人。我每天都去给他换药,喂水,跟他说话。“喂,你快醒醒啊。你要是死了,
我可就把你埋在这山里了,到时候孤魂冤鬼的,别来找我。”“你长得这么好看,
就这么死了太可惜了。醒过来,我给你当媳妇都行啊。”“你到底是什么人啊?
怎么会伤得这么重?是被人追杀吗?不过你放心,这地方偏僻得很,没人找得到。
”也许是我的碎碎念起了作用,第四天清晨,我再去探他鼻息的时候,发现他的眼皮动了动。
我大喜过望,凑过去喊他:“喂!你醒了?”他缓缓地睁开了眼睛。那是一双怎样的眼睛啊。
黑沉沉的,像是一潭深不见底的古井,里面没有丝毫波澜,也没有任何情绪。
他就那样静静地看着我,不说话。“你……你感觉怎么样?”我被他看得有些发毛,
小心翼翼地问。他张了张嘴,喉咙里发出一阵嘶哑的声音,像被砂纸磨过一样。
“水……”“哦哦,水!”我赶紧手脚并用地爬起来,用一个破陶碗盛了干净的山泉水,
扶起他的头,喂他喝下。喝了水,他的脸色好了一些。我趁热打铁地问:“你叫什么名字?
是哪里人?还记得发生了什么吗?”他看着我,眼神里一片茫然。他摇了摇头,
声音依旧沙哑:“我……不记得了。”失忆了?我心里顿时乐开了花。这可真是老天爷开眼,
送了我一个现成的便宜相公!4.“你不记得了啊?那你叫狗蛋!”我眼珠子一转,
脱口而出。他那双好看的眉头微微蹙起,似乎对这个名字不太满意。“狗蛋?”“对啊,
狗蛋!我们村里都说,名字越贱越好养活。你看你伤得这么重,叫狗蛋,保你以后平平安安,
长命百岁!”我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。他沉默了片刻,似乎是接受了这个设定,点了点头。
“狗蛋。”他重复了一遍,声音低沉,带着一种奇特的韵味,
硬是把这个土掉渣的名字叫出了一种……高级感。我心里美滋滋的。从那天起,
我的山洞里就多了一个叫狗蛋的男人。他的身体恢复得很快,简直不像个正常人。
那些看着吓人的伤口,不过十天半月,就结痂脱落,只留下一些浅浅的疤痕。伤好之后,
他就开始跟着***活。我让他去砍柴,他提着我那把卷了刃的柴刀进了林子,
没一会儿就扛回来一棵比我腰还粗的大树,轻轻松松地扔在洞口,地面都震了三震。
我让他去打猎,他空着手出去,傍晚就拎着两只肥硕的野鸡回来。我问他怎么抓的,
他只淡淡地说:“它们跑得太慢了。”我让他去翻地,他拿起我好不容易找来的木耒,
一天就开垦出了一大片荒地,比村里几头牛干得还快。我看着他那张俊美无俦的脸,
和他干活时利落的身手,心里越来越踏实。捡到宝了,我真的捡到宝了。
5.山里的日子虽然清苦,但也安稳。我们用狗蛋砍回来的树,在山洞旁搭了一间小木屋。
虽然简陋,但总算有个家的样子了。我又用剩下的木头做了简单的桌椅和一张床。晚上,
我们就挤在那张小小的木板床上。一开始,我还挺不好意思的,中间总要隔开一段距离。
可狗蛋睡觉不老实,总是会滚过来,一条胳膊自然而然地搭在我身上。他的身体很热,
像个小火炉。在山里寒冷的夜里,靠着他,我总能睡得特别安稳。渐渐地,我也就习惯了。
他话很少,大多数时候都是沉默的。我问一句,他答一句,从来不多说。但他对我很好。
有好吃的,他总是先紧着我。有重活,他从来不让我沾手。有一次,我在山上采蘑菇,
不小心被毒蛇咬了一口。我当时吓得魂都飞了,以为自己要死了。狗蛋找到了我,二话不说,
就俯下身,用嘴帮我把毒血吸了出来。我看着他沾着血的嘴唇,眼泪一下子就掉了下来。
“你傻不傻啊!万一你也中毒了怎么办?”他把毒血吐掉,抬头看着我,
那双黑沉沉的眼睛里,第一次有了一丝我能看懂的情绪。是担忧。“你不能死。
”他言简意赅地说。那一刻,我的心跳得飞快,像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一样。
我柳七七活了十六年,第一次有人这样紧张我。6.日子一天天过去,山里的秋天来了。
我们开垦的荒地上,种的玉米和红薯都丰收了。
看着金灿灿的玉米棒子和一个个圆滚滚的红薯,我心里别提多高兴了。“狗蛋,你看!
我们有粮食了!这个冬天饿不死了!”我抱着一个大红薯,在他面前又笑又跳。
他站在田埂上,看着我,嘴角也微微勾起了一个很浅的弧度。他很少笑。但他笑起来,
真的很好看。像是冰雪初融,春暖花开。我看得有些呆了。他走过来,
很自然地接过我手里的红薯,然后伸出手,把我脸颊边的一缕乱发拨到耳后。他的指尖很凉,
带着一丝薄茧,划过我的皮肤,激起一阵战栗。我的脸“腾”地一下就红了。“七七。
”他忽然开口,叫了我的名字。“啊?”我像个傻子一样应了一声。“我们成亲吧。”他说。
7.我愣住了。成亲?我和狗蛋?我不是没想过。在这荒山野岭,孤男寡女,朝夕相处,
要说没点什么想法,那是骗人的。他长得那么好看,又那么能干,还对我那么好。
哪个姑娘不动心?可……他什么都不记得了。万一有一天,他恢复了记忆,想起了自己是谁,
他还有家人,有妻儿,那……那我算什么?我心里乱糟糟的,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。
他似乎看出了我的犹豫,黑沉沉的眸子注视着我:“你不愿意?
”他的声音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紧张。我看着他,看着他眼睛里的我,
心里忽然就安定了下来。管他以后呢!我现在就想跟他在一起。哪怕只有一天,我也认了。
我用力地点了点头:“我愿意!”他像是松了一口气,那万年不变的冰山脸上,
露出了一个清晰的笑容。“好。”8.我们的婚礼办得很简单。没有宾客,没有酒席,
甚至没有一身像样的红衣裳。我只是从包袱里翻出了逃婚时穿的那件嫁衣,洗干净了,
穿在身上。狗蛋用山里的红果子给我编了一个花环,戴在我头上。
我们在我们亲手盖起来的小木屋前,对着天地拜了三拜。“一拜天地。”“二拜……嗯,
没有高堂,就不拜了。”“夫妻对拜。”我们面对面,郑重地弯下腰。礼成。从今天起,
他就是我的相公,我就是他的娘子了。晚上,我们躺在那张小小的木板床上。
月光从窗户的缝隙里洒进来,照在他棱角分明的脸上,给他镀上了一层温柔的银辉。
他侧过身,看着我,眼睛亮得惊人。“七七。”“嗯。”他伸出手,轻轻地抚摸着我的脸。
“以后,我会对你好。”他说。我鼻子一酸,眼泪差点掉下来。我嗯了一声,
主动往他怀里钻了钻。“狗蛋,你也要对我好。”“嗯。”他把我抱得很紧,
紧得像是要把我揉进他的骨血里。那一夜,山风很温柔,月光也很温柔。9.成亲之后,
日子过得和以前没什么两样,但又好像处处都不一样了。以前喊他“狗蛋”,
是使唤一个劳力。现在喊他“狗蛋”,却带着一股子说不出的亲昵。他依然话少,
但看我的眼神,却越来越温柔。我们一起下地,一起打猎,一起做饭。日子虽然清贫,
但我的心里,却被一种叫做“幸福”的东西填得满满当当。为了改善生活,
我决定下山去镇上,把我们吃不完的猎物和一些草药卖掉,换些油盐和布料回来。
狗蛋不放心我一个人去,坚持要陪我。我们走了大半天的山路,才到了山脚下的小镇。
这是我逃婚之后,第一次回到有人的地方。我心里有些忐忑,生怕被人认出来。
我特意用一块头巾把大半个脸都遮住了。狗蛋走在我身边,他那出众的样貌和高大的身材,
引来了不少路人的侧目。我有些不自在地拉了拉他的袖子:“你……你能不能低着点头?
”他不明所以地看了我一眼。“你长得太招摇了。”我小声嘀咕。他似乎明白了我的意思,
虽然没低头,但却往我身边靠了靠,用他高大的身影,把我挡住了大半。
我们找了个集市的角落,把带来的山货摆在地上。许是狗蛋往那一站,
自带一股生人勿近的气场,半天都没人敢上前来问津。我有些着急,
推了推他:“你别板着个脸啊,笑一笑。”他努力地扯了扯嘴角,结果笑得比哭还难看。
我扶额,算了,还是我来吧。我清了清嗓子,学着别的商贩的样子,
开始吆喝起来:“卖山鸡啦!肥美的野山鸡!还有上好的止血草药,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啊!
”10.我的吆喝声还真引来了几个人。一个大婶看中了我们的野鸡,跟我讨价还价了半天。
最后,我们用两只野鸡和一些草药,换了二两银子。我捏着那沉甸甸的银子,心里乐开了花。
有了钱,我拉着狗蛋去买东西。买了油盐酱醋,买了两匹粗布,
打算回去给他和自己都做一身新衣裳。路过一个包子铺,那白白胖胖的肉包子冒着热气,
香味直往鼻子里钻。我咽了咽口水。我已经好久没吃过肉包子了。狗蛋顺着我的目光看过去,
然后一言不发地走过去,买了四个肉包子。他把两个递给我:“吃。”自己拿了两个,
面无表情地小口吃着。我接过热乎乎的包子,咬了一大口,满嘴的肉香,
幸福得我眼睛都眯起来了。“好吃!”我含糊不清地说。他看着我,
眼神柔和:“好吃就多吃点。”我吃完一个,把另一个递给他:“你也吃。
”他摇摇头:“你吃。”“我吃饱了。”我坚持。他这才接过去,慢慢地吃了起来。
我看着他的侧脸,心里甜滋滋的。我的狗蛋,真是天底下最好的相公。
11.就在我们准备打道回府的时候,意外发生了。
三个流里流气的地痞混混拦住了我们的去路。为首的那个黄毛尖嘴猴腮,
一双贼眼在我身上滴溜溜地转,笑得一脸不怀好意。“哟,小娘子,长得挺水灵啊。
这是你相公?看着像个傻大个啊。”我心里一紧,下意识地往狗蛋身后躲了躲。
“你们想干什么?”我壮着胆子问。“不干什么。”黄毛搓着手,笑得更猥琐了,
“看你们是外地来的吧?知不知道这镇上的规矩?在这儿摆摊卖东西,得交保护费。
”“保护费?”我愣住了。“对!识相的,就把刚才赚的钱都交出来,爷几个就放你们走。
不然的话……”他后面的话没说,但那威胁的意味不言而喻。我气得浑身发抖。
我们辛辛苦苦赚来的钱,凭什么给他们!“我们没钱!”我咬着牙说。“没钱?
”黄毛脸色一变,“敬酒不吃吃罚酒!兄弟们,给我搜!
”那两个混混说着就要上前来抢我手里的包袱。我吓得尖叫一声,死死地抱住包袱。
12.一直沉默不语的狗蛋,动了。我甚至没看清他是怎么动的。只听到“砰砰”两声闷响,
和两声凄厉的惨叫。那两个冲上来的混混,已经倒飞了出去,摔在地上,
抱着自己的手腕打滚。黄毛愣住了,我也愣住了。狗蛋还是站在原地,好像从来没有动过。
他手里,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根细细的竹枝,就是路边摊上挑东西用的那种。
他面无表情地看着那个黄毛,眼神冷得像冰。黄毛被他看得打了个哆嗦,
色厉内荏地喊道:“你……你敢打人?你知道我是谁吗?我大哥可是……”他的话还没说完,
狗蛋手里的竹枝一抖。“啪!”一声清脆的响声,黄毛的脸上多了一道红印子,
一颗牙齿混着血沫飞了出去。“啊!”黄毛捂着脸惨叫起来。狗蛋一步一步地朝他走过去。
他的步伐不快,但每一步都像是踩在黄毛的心尖上。“滚。”一个字,从他嘴里吐出来,
带着森然的寒意。黄毛吓得屁滚尿流,连滚带爬地带着他那两个手下跑了。周围看热闹的人,
看我们的眼神都变了。有惊讶,有畏惧。我拉着狗蛋,也赶紧离开了这是非之地。
13.回山的路上,我一句话都没说。我的心里乱极了。狗蛋的身手,太不正常了。
一个普通的庄稼汉,怎么可能有那么快的速度,那么大的力气?他甚至都没碰到那两个混混,
就用一根小小的竹枝,折断了他们的手腕。这根本不是一个普通人能做到的。他到底是谁?
失忆前,他到底是干什么的?我偷偷地看他。他还是那副面无表情的样子,
好像刚才什么都没发生过。他手里提着我们买的东西,走在我身边,步履稳健。
感觉到我的目光,他转过头来看我。“怎么了?”“没……没什么。”我心虚地移开视线。
他停下脚步,看着我,黑沉沉的眸子里,带着一丝探究。“你怕我?”我心里一咯噔。
我怕他吗?有一点。刚才他动手的时候,那股子狠厉和冷漠,让我觉得很陌生。
那不是我的狗蛋。那是一个……杀神。我摇了摇头,鼓起勇气直视他的眼睛:“我不怕你。
我只是……只是在想,你以前,到底是做什么的?”他沉默了。良久,他才缓缓地摇了摇头。
“我不知道。”他的眼神里,又恢复了那种茫然。看着他这个样子,
我心里的那点疑虑和害怕,又都变成了心疼。是啊,他自己都不知道。我又何必去纠结呢?
不管他以前是谁,现在,他是我柳七七的相公,是我的狗蛋。这就够了。我对他笑了笑,
主动牵起他的手。“不知道就不知道吧。反正你现在是我的人了。走,我们回家。
”他的手很凉,但被我牵着,似乎渐渐有了一丝暖意。他反手握住我的手,握得很紧。“嗯,
回家。”14.回到山里的小木屋,生活又恢复了平静。镇上的风波,
像是一颗投进湖里的小石子,虽然激起了一圈涟漪,但很快就消失不见了。
狗蛋还是那个狗蛋,每天默默地干活,默默地对我好。我也把那件事埋在了心底,不再去想。
冬天很快就来了。山里下了第一场雪,白茫茫的一片,煞是好看。
我们储备了足够的粮食和柴火,整个冬天,几乎都没怎么下山。外面天寒地冻,
我们的小木屋里却温暖如春。我给他做了一身新棉衣,用我们在镇上买的粗布。
我的手艺不好,针脚歪歪扭扭的,但他穿在身上,却像是得了什么宝贝一样,
怎么都不肯脱下来。他也给我做了一双木屐,鞋底刻着好看的花纹,还用柔软的兽皮包了边,
穿在脚上又暖和又舒服。闲来无事的时候,我就教他认字。我爹留下的几本破医书,
是我唯一的宝贝。我小时候跟着我爹,也认得了几个字。我就拿着树枝,在地上,
一笔一划地教他写我们的名字。“柳……七……七。”“狗……蛋。”他学得很快,
几乎是我教一遍,他就能记住。而且,他写的字,比我好看多了。铁画银钩,力透纸背,
一点都不像个初学者。我有时候会撑着下巴看他练字,看着他英俊的侧脸,
和握着树枝的、骨节分明的手,常常会看呆了。他察觉到我的目光,会停下来,
问我:“怎么了?”我就会傻笑着摇头:“没什么,就是觉得……我家狗蛋真好看。
”他就会耳朵红红地转过头去,继续练字。那样的日子,真是我这辈子过得最快活的日子。
15.快过年的时候,山里下了一场罕见的大雪。大雪封山,我们彻底和外界隔绝了。
那天晚上,我发了高烧。烧得浑身滚烫,迷迷糊糊的,净说胡话。
我感觉自己像是在一个大火炉里烤着,难受得要死。隐约中,
我感觉到一双冰凉的手在抚摸我的额头,有一个熟悉的声音在焦急地喊我的名字。
“七七……七七……”是狗蛋。我想应他,却怎么也发不出声音。后来,
我感觉自己被一个温暖的怀抱抱了起来,接着,
一股冰凉但带着一丝甘甜的液体被渡进了我的嘴里。是雪水。他竟然用嘴给我喂雪水降温。
我的意识清醒了一些。我睁开眼,看到狗蛋的脸就在我眼前,他的嘴唇冻得发紫,
脸上满是焦急和担忧。“狗蛋……”我虚弱地喊了一声。“我在。”他立刻应道,
声音沙哑得厉害,“你感觉怎么样?”“我冷……”我打着哆嗦。他立刻把我抱得更紧了,